一、起草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完善我区森林火灾应对机制,规范响应处置流程,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安全。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森林防火条例》
(四)《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五)《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六)《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七)《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八)《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九)《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十)《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
(十一)《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
(十二)《清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十三)《清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十四)《清远市清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共分九个部分。包括总则、风险分析、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灾后处理、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和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是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遵循原则和适用范围。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了森林火灾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部分为风险分析,主要是现状描述和森林防护期及森林防火区。
第三部分为组织体系,对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区指挥单位、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职责、镇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专家组、扑火指挥员和处置力量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细化扑救指挥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为监测预警,主要明确信息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和预警解除相关内容,增加火场预测预警措施,强化信息报送环节。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包括火情早期处理、分级响应、指挥协调、扑救火灾和信息发布应对工作等内容,明确区级四个响应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增加启动条件调整和响应终止程序。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通信保障、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后勤保障、技术保障和保险。
第七部分为灾后处理,设置了火灾调查、火案查处、约谈整改、善后处理、工作总结、灾后恢复和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第八部分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主要是明确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是明确预案管理、解释、预案实施时间和附件。
相关原文链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